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针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出了多项建议,其中完善打击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相关制度和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尤为引人关注。
一、完善打击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相关制度
贾文勤指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突出,而第三方配合造假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她表示,财务造假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必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然而,当前在打击第三方配合造假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追责依据不足、法律法规衔接不畅等。 为此,贾文勤建议:
增加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追责依据:修订《证券法》、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配合造假方的行政法律责任,赋予证券监管部门相应执法权。 明确民事和刑事责任认定标准:通过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认定标准,增强投资者获赔的保障。 完善协同处置机制:加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及工作方案,持续完善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的通报处理机制。
二、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贾文勤认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参与规则,有利于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然而,目前特别代表人诉讼在启动程序、启动主体、与其他司法程序衔接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为此,贾文勤建议:
简化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程序:健全普通代表人诉讼激励机制,支持投资者依法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对于无人愿意发起、有难度的案件,为投保机构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提供特别支持。 扩大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启动主体:结合投资者民事维权的实务需要,参考国际成熟经验,适当扩大可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主体范围。 健全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与破产等其他司法程序的衔接机制:明确投保机构等主体参与破产重整、破产清算以及执行程序等的职权和职责内容,支持投保机构等主体依法妥善履行不同司法程序中的代表人职责。
三、加大对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民事维权途径的宣传力度
贾文勤还建议,面向市场机构、投资者、地方政府等主体阐明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营造有利于特别代表人诉讼实施的舆论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贾文勤希望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形成对造假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